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
专业名称: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
二、调剂专业余额
工商管理学调剂余额15人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全日制)调剂余额19人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调剂余额8人
三、接收调剂专业考试科目及初试分数要求
专业名称: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120200
分数:总分≥323;101思想政治理论≥38;201英语一≥38;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57;初试第四单元≥57
专业名称: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
分数:总分≥141;204英语二≥30;199管理类综合能力≥60
专业名称: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
分数:总分≥141;204英语二≥30;199管理类综合能力≥60
专业名称: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
分数:总分≥154;204英语二≥33;199管理类综合能力≥66
专业名称:会计;专业代码:125300
分数:总分≥184;204英语二≥43;199管理类综合能力≥86
专业名称:审计;专业代码:125700
分数:总分≥184;204英语二≥43;199管理类综合能力≥86
专业名称:图书情报;专业代码:125500
分数:总分≥181;204英语二≥43;199管理类综合能力≥86
专业名称: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0
分数:总分≥152;204英语二≥33;199管理类综合能力≥66
四、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工商管理学,代码:1202)范围内,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本专业学位。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五、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我院根据拟调剂名额,对申请我院调剂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若初试成绩相同,学术型硕士则依次按照业务课(二)初试成绩、业务课(一)初试成绩、外国语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知进入复试。专业硕士则依次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初试成绩、外国语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知进入复试。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线提交调剂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参加调剂复试。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
六、调剂复试时间
拟定4月8日00:00-12:00开通调剂系统,4月10日复试。
七、调剂咨询电话
0991-8592150杨老师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