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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旅游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考试院相关文件及新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分类选拔,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落实“阳光工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保障,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受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二、组织管理

在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5年工商管理学(120200)、旅游管理(125400)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办法,遴选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

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老师不得参与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1. 复试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2. 复试工作小组

下设复试录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监督小组、信息技术保障小组及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信息技术保障及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实施具体考核工作。

3.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学校有关复试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努力实现“平安复试”。

、复试

(一)一志愿复试时间

2025328日        旅游管理(125400

(二)复试分数线

1. 普通计划(非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新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执行。

2.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占普通计划招生名额。

)复试方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加试环节每名考生每门课程考核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两门课程总时长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历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旅游学院在复试中进行

请每位考生提前准备两台接入互联网设备(配备音视频设备的电脑+手机)以备面试时使用。

)可进入复试的考生

初试成绩满足《新疆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专业名称

学习

方式

招生计划数

推免生人数

120200|工商管理学

全日制

20

5

125400|旅游管理

全日制

54

0

125400|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

30

0

、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一)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合格有效证明,或具有报考专业的可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7.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新疆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交户籍材料及本人与单位(户籍地和单位所在地均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资料

其它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考生须如实向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新生入学时将再次审验考生报考录取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7个专业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本专业学位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工商管理学,代码:1202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招生单位确定的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7.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整,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及拒绝我校待录取通知考生再次调剂申请。

(三)调剂时间

48日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录取

(一)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计算规则等按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 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初试成绩为初试总分+XX为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折合成百分制的算法为初试成绩/5(总分满500)或初试成绩/3(总分满300分)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为《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类考生,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项目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任何一门)不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招生计划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倾斜,原则上理工农医类计划占该专项计划的65%。除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工程硕士)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招生计划65%分配至理工农医类,剩余招生计划及汉族考生录取计划按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两类上线考生同比分配,各类中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类内若有剩余计划,可用于其他类合格生源。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按人文社科类、理工农医类、管理类三类上线考生同比分配招生计划,各类中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类内若有剩余计划,可用于其他类合格生源。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复试结束后,如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将收到招生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具体时间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接受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招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不接电话或不回复短信的考生,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体检

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八、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举报。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991-8592150旅游学院招生办举报电话

、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大学旅游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大学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

                   2025326